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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农业大学吸引国际学生来校留学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条为吸引国际学生来校留学,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发展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加强校级层面领导,统筹学校国际化发展,协调学校各处室、学院间工作,建立联动机制。
第三条国际学生的管理,按照强化责任主体的原则,实行“统一领导,分段管理,责任明确”的管理机制。
1.外事处负责国际学生的招收、出入境手续、学籍、后勤等管理工作。
2.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及各学院负责国际学生的教学、科研管理工作。
第四条学校根据国际学生发展需要,积极为国际学生来校留学提供软硬件支持。
1.为国际学生提供独立的国际学生公寓和国际学生餐厅,满足国际学生的住宿和用餐需求。
2.设立校级国际学生奖学金,奖学金发放参照《山西省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晋教外函[2016]12号)的标准执行。
3.鼓励相关教师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组织的汉语国际教育考试,获得《国际汉语教师证书》,为国际学生提供汉语教学储备师资,帮助进入各学院学习的国际学历生提高汉语水平,通过汉语水平考试(HSK),达到国家规定的语言要求。
第五条通过修订为国际学生授课的相关政策,包括教师考核方案、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,优化相关课程设置,鼓励教师提升双语教学和全英文授课的能力水平,为更多国际学生来我校留学奠定师资基础。
1.修订教师考核方案。从校级层面鼓励教师进行双语教学、全英文授课,学院根据各自发展实际和学科建设目标,将教师的国际化水平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体系。
2.修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。进行本科、研究生双语教学的教师,正常计算其教学工作量,另外补助30-45元/学时(助教30元、讲师35元、副教授40元、教授45元);进行本科、研究生全英文教学的教师,正常计算其教学工作量,另外补助60-90元/学时(助教60元、讲师70元、副教授80元、教授90元)。
3.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设置双语课程、全英文课程,具体课程设置由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研究确定。
第六条对招收国际学生的研究生导师,正常计算其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,另外补助35-45元/学时(讲师35元、副教授40元、教授45元)。
第七条本办法由外事处负责解释。
第八条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。